北京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網站近日公布本市地方標準《公共建筑無障礙設計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。征求意見稿提出,公共建筑內每組電梯至少應有1臺為"無障礙";公共建筑內停車場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不少于1個;餐廳的座位不能"全固定",至少設2%可移動桌椅。此外,征求意見稿還特別為導盲犬"謀福利",提出餐廳、電影院、體育場館宜提供導盲犬需要的空間和設施。
無障礙停車位不少于2%
按照征求意見稿的要求,無障礙通道上不宜設置井蓋、箅子。當無障礙通道的長度大于50米時,宜設置休息區(qū),休息區(qū)不應影響無障礙通道的通行凈寬。為了避免共享單車、機動車等侵占盲道,征求意見稿特別提出,盲道應避開非機動車停放的位置,同時任何設施不得占用盲道。
許多人有過推著輪椅或嬰兒車乘電梯"轉不開身"的經歷。為了輪椅能夠更加輕松進出電梯,征求意見稿提出,建筑內設置電梯時,每組電梯應至少設置1臺無障礙電梯,轎廂尺寸宜同時滿足乘輪椅者使用和容納擔架。此外,電梯門前還應設直徑不小于1.50米的輪椅回轉空間。
電梯內的各種設施也要充分考慮無障礙的需求。其中,呼叫按鈕的中心距地面高度應為0.85米至1.10米,按鈕應設置盲文標志;電梯運行應設置顯示裝置和抵達音響;無障礙電梯門完全開啟時間應保持不小于3秒。
征求意見稿對停車也提出了無障礙的要求。建筑基地內應設置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:總停車數在50輛以下時應設置不少于1個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;總停車數在50輛至100輛的應設置不少于2個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;總停車數100輛以上的應設置不少于總停車數2%的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。而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應"選址"通行方便、路線短的停車位。
餐廳至少設2%可移動桌椅
劇院、音樂廳、電影院等觀演場所和體育場館,有固定的觀眾席位時都應設置輪椅席位。輪椅席位隨觀眾席數量遞增,并宜分散到能夠保證觀看視野的不同區(qū)域。此外,在輪椅席位旁或鄰近的席位處還應設置陪護席位。
餐廳的座位將不許"全固定"。征求意見稿提出,設有餐飲設施的公共場所不應全部設置為固定座位,應根據需要至少設置2%的可移動的桌椅,并宜分散在不同的區(qū)域。
考慮到親子出行的需求,征求意見稿提出,各類百貨店、購物中心、超市、旅館等商業(yè)建筑,銀行等金融服務建筑,郵局、電信局等郵電建筑以及娛樂建筑等,公共衛(wèi)生間(廁所)應滿足無障礙要求,并應在每層主要的公共衛(wèi)生間(廁所)附近設置獨立的家庭衛(wèi)生間??偨ㄖ娣e大于20000平方米的大型商業(yè)建筑,則應至少設置1處母嬰室。
為公眾提供服務的各類服務臺均應設置低位服務設施,包括售票處、問詢臺、接待處、業(yè)務臺、收銀臺、借閱臺、行李托運臺等。
公共場所要為導盲犬提供空間
導盲犬可以隨同主人一起進入餐廳、電影院、體育館,甚至入住酒店客房嗎?近年來,導盲犬能否進入公共建筑頻頻引發(fā)社會熱議。對此,征求意見稿特別為導盲犬"謀福利"。
其中,公共建筑公共休息區(qū)域宜提供導盲犬需要的空間和設施。不僅如此,劇院、音樂廳、電影院等觀演場所,體育場館,公共會議室、報告廳、法庭等宣講場所,設有餐飲設施的公共場所,同樣宜提供導盲犬需要的空間和設施。無障礙客房甚至宜提供導盲犬休息的設施。
(原標題:公共建筑無障礙設計標準征求意見 每組電梯至少應有1臺"無障礙")
來源:北京日報 記者 張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