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,需要對2021年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,進行確認。除了子女教育、贍養(yǎng)老人、租房房貸等等之外,慈善捐贈、商業(yè)保險、大病醫(yī)療等費用,其實也是可以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的。
2021年是一個新的納稅年度,部分納稅個人會面臨登記信息失效、扣除比例變化、扣除項增減等問題。
專業(yè)人士特別提醒
在申報時一定要根據(jù)個人情況
細心填報,以免遺漏
年綜合所得超過12萬元的個人都要進行年度匯算清繳,有可能會把多繳的稅通過系統(tǒng)退回來。12萬元包括工資薪金、勞務報酬、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,這些費用全是稅前的費用。
綜合所得減除6萬元的專項扣除,有三險一金 ,子女教育費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,還有其他,比如年金、商業(yè)保險,還有公益慈善捐贈等,都是可以進行扣除的!
在確認專項附加扣除之前
還有哪些注意事項呢?
不同的納稅人又該如何
填報個性化的確認信息呢?
子女教育費:12000元
子女教育階段:幼兒園到博士研究生畢業(yè)
繼續(xù)教育費:
學歷教育4800元
職業(yè)教育3600元
住房租金:
省會城市和直轄市 14400元
二線城市12000元
其他城市9600元
住房貸款利息:
首套住房12000元,每年只能在夫妻一方扣除
劃重點?。?!在收入比較高的那一方扣除比較劃算!
贍養(yǎng)老人:
只能贍養(yǎng)自己的父母或者祖父母 ≥60歲
獨生子女24000元
非獨生子女 分攤不能高于12000元
大病醫(yī)療:
個人承擔的1.5萬元的部分以后可以申報扣除
超過8萬元就不能再扣除
來源: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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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江蘇城市頻道